球友打羽毛球猝死,法院判决:缺乏急救设备致赔偿20余万元

12月25日讯,据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”于12月23日披露的案例,黄某在一家羽毛球馆运动时突然昏迷倒地。其球友们第一时间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急救,随后场馆工作人员和保安接手并持续进行心肺复苏,直到专业救护人员抵达。然而,不幸的是,当天黄某抢救无效,经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推断,他因猝死而去世。

黄某的亲属认为,该羽毛球馆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应对此事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,因此向法院索赔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等,共计超过120万元。对此,羽毛球馆辩称,黄某之所以去世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,而他们已经积极参与了急救工作,因此已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
球友打羽毛球猝死,法院判决:缺乏急救设备致赔偿20余万元

经过审理,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认定该羽毛球馆需为黄某死亡后果承担20%的赔偿责任,并要求其支付给亲属约20余万元。但羽毛球馆不服此判决,于是提起上诉。

球友打羽毛球猝死,法院判决:缺乏急救设备致赔偿20余万元

最终,在二审中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请求,并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