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西甲第12轮的补赛中,皇家马德里客场挑战瓦伦西亚。比赛上半场,由杜罗通过补射首开纪录。下半场开始后,姆巴佩制造点球并破门,但被判无效;贝林厄姆罚失了点球,而维尼修斯因情绪激动推人染红离场。不过,莫德里奇作为替补队员及时建功,并且贝林厄姆在补时阶段绝杀对手。最终皇马以2-1战胜瓦伦西亚。
在这场比赛中,皇马获得了一次点球机会。然而,在进行罚球时,贝林厄姆的踢击碰到了立柱,被对方防守成功清除。但慢镜头回放显示,在他起脚前,对方守门员双脚已经提前离开了球门线,同时其他守方队员也进入了罚区。这一情况下裁判没有重罚,那么这一判决是否正确呢?
根据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执行罢球队必须遵循以下几条规定:主罚队员和除了守门员外的所有其他队伍成员都应站在(1)比赛区域内,(2)处罚区外,不得站于处罚区线上,(3)不得平行于处罚点的位置,以及(4)处于惩戒弧之外,也不能踩到其边界线上。因此,如果某名皇马阵中的选手位于左侧但仍然是在适当位置,则他的动作是合法的。而对于侵入禁区的防御者来说,他们需要明确阻碍主罚人员或干扰进攻方向才能触犯规则。
新版本2024-2025年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与之前相比有显著变化,其中包括关于双方提早进入禁止区域的新规。如果防守者提前越过限制,仅当此行为明显妨碍主办职工将要触及皮肤、争夺控股权或者影响得分尝试的时候才会受到制裁。从图像来看,该名违例角色未能有效地阻止贝林厄姆,因此即使他违规,也不必重新安排该角落。
此外,根据相关法规,当皮革尚未发生明显移动之际、防卫团队须确保至少有一只鞋子保持接触网格线。在本案中,可以看出,无论如何,此举均不会导致强迫性重划,因为若果发令官认为此次行动并未实质性打乱游戏流程的话,则无需停止赛事以及再度施加懲處措施。所以,就单独这个案例而言,即便VAR系统不介入而执法亦不采取任何额外行动,这种处理方式也是合理合规可接受的。
最后,再强调一下,上述解读仅为个人观点,是基于我对此项体育运动规范理解所作出的分析,并非一定准确,如存在偏差,请大家理智讨论,共同探讨!